首页>资讯中心>惠农政策> 正文

辽宁制定2016年新产玉米收购加工补贴政策

  • 2016-11-09 来源:辽宁省粮食局浏览:50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省农委(粮食局)、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辽宁省2016年新产玉米收购加工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产品为淀粉、淀粉糖、氨基酸、化工醇、酒精等,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并符合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等,可享受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00元/吨。

  10月28日,省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11月1日,省农委(粮食局)、财政厅共同印发了《实施方案》。11月3日,省农委(粮食局)、财政厅在沈阳共同召开了2016年新产玉米收购加工工作布置会议。会议传达了《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6年新产玉米收购加工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粮〔2016〕240号)精神,就我省开展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有关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相关企业提出了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二是要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尽早启动收购工作;三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相关企业按要求执行政策。

  • 我要收藏~
  • 参与评论~

本站新闻资讯信息来源为网友投稿、本站原创、转载其他媒体,如果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而不填写内容原始出处的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我们将对您的侵权行为保留起诉权,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后果请自负,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也请尊重我们的劳动成果。

针对于网友投稿和转载其他媒体的新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我们也会标注新闻内容原始出处,农牧宝网(www.nmubao.com)刊载此文仅为提供更多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同意文中的说法或描述,也不构成任何建议。

网友评论

0条 [查看全部]  
市场热点
若与客服交谈,请点击这里
400-837-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