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突出追溯重点,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农业投入品和苹果、茶叶、生鲜乳等有条件的农产品为重点,选择部分省辖市、县(市、区)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加快本级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充分发挥追溯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品类为重点,指导、监督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做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